北京二手房税費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二手房税費怎麼算
(一)買方
1、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費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於144平米的税率為3%);
2、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4、產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二)賣方
1、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3、土地出讓金:二手房交易税費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3%×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6、分攤費用: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7、個人所得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
8、營業税及附加税: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 (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税完税證未滿五年)。
這是在交易過程中必須要支付的一種税費,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在計算這個土地出讓金的時候,一般是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百分之一來交納的,當然通常情況下都是由賣方來承擔。但實踐中買賣雙方也是可以約定土地出讓金的實際承擔主體,不過要是由買方承當的話,那麼二手房最終的成交價格自然就會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