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有按揭能否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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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有按揭能否更名?

夫妻準備離婚,會對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房子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十分重要的共同財產,許多夫妻因為在離婚時對房產分割不均而引起爭議。夫妻離婚後,房產只能歸一方所有,房產證也要進行更名,那離婚房產有按揭能否更名?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説明。

一、離婚房產有按揭能否更名?

按揭房屋過户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户。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户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户。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

1、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户,重新繳納契税、評估擔保費用;

2、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一般採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户: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併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複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併手續。

二、離婚時夫妻共同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 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 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許多夫妻在結婚後貸款買房,所以在離婚時才會有離婚房產有按揭能否更名這樣的疑問。離婚時,如果要將房產過户到另一方名下,應將所剩餘貸款還清才可以辦理。所以在實踐中許多夫妻在離婚時會對房產的分配簽訂協議,再將協議進行公證之後,以原按揭人的名義繼續繳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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