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跟女方離婚後沒復婚財產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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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跟女方離婚後沒復婚財產如何處理?

一、男方跟女方離婚後沒復婚財產如何處理?

男方跟女方離婚後沒復婚財產處理就是共同部分均等分割,私人部分自己所有。

當事雙方根據離婚協議分得的財產,復婚後都是婚前個人財產了。離婚時簽訂的協議書復婚時仍有效,離婚協議約定的歸你的財產,復婚時就是當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相關知識:離婚財產協議需要注意的事項;

離婚協議中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律適用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同於一般的財產分割協議,應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財產分割協議與身份關係有關,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但是也不能忽視的是,財產分割協議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變更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基於這種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發生糾紛的,同樣應適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否則,婚姻法及相關法律中未對財產分割協議做出規定的部分,則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

離婚協議中財產協議的效力《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明確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離婚時繼承財產怎樣處理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可能會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財產,那麼繼承所得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繼承財產怎樣處理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這兩條規定,繼承所得的財產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遺囑確定了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只能作為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就不能分得。具體而言,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都應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均可要求分割,在遺囑繼承的情況下,如果立遺囑人在遺囑中明確了財產歸誰繼承,那麼繼承財產就歸誰所有,為其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繼承所得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繼承財產怎樣處理,這是一個比較複雜而專業的問題,既涉及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也涉及到婚姻法的相關法規,在離婚訴訟時還可能涉及到與其它共同繼承人的糾紛,要妥善處理好這些問題,使自己在分割財產時不易吃虧,筆者建議大家最好尋求專業人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繼承問題也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內容,關於繼承,就是被繼承人死了之後,繼承就生效了,關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分割了之後,也適用繼承的規定,可以由其父母,子女,兄妹等等繼承其應有的財產,但是存在一定的順序。

結婚之後復婚,復婚之後的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的,這個和沒有復婚是有所不同的,沒有復婚就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來進行財產的分割,如果復婚了,情況就發生了變化,如果復婚了之後在離婚,那麼該財產就不能均等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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