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房屋婚後賣掉所得是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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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個人房屋婚後賣掉所得是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個人房屋婚後賣掉所得是共同財產嗎?

婚前個人房屋婚後賣掉所得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需要區分如下情況:

1、婚前房產結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額出資,並且登記在一方名下,那麼該房產屬於登記者所有。婚後賣掉房產,也是屬於登記者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出首付並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並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4、婚前財產一方出首付並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名下,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或者房產所有者婚前財產還貸的,離婚時該房屋賣掉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民法典》中明確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拓展資料:

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綜上所述,很多夫妻在結婚之前都會要求男方提供一套全新的住房作為二人婚後的居所,如果婚前男方已經全額將其購下並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就只能將房屋作為男方自己的財產而不能與夫妻分割,但是如果婚前只是付了首付而婚後還貸的就有部分是共同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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