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要變賣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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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要變賣的流程是什麼?

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比較重要的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就是共同財產的劃分。在一般情況下夫妻的共同財產主要就是房產,但是由於房產是不動產,所以在分割時並不如存款、股票這樣的財產容易處理。這時很多夫妻都選擇將房產變賣之後再進行分割,那麼離婚房產要變賣的流程是什麼?下文中小編就帶大家詳細瞭解一下。

離婚房產要變賣的流程是什麼?

離婚後買賣房屋,要看《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的是一個人的姓名還是兩個人的姓名,如果登記的還是兩個人的姓名,辦理過户手續的時候依然要兩個人一起去簽字的。如果是一方房產,那麼可以一個人決定買賣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房產,必須先過户給一方,才可以銷售房產的。

房產證過户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及其複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繳納印花税;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户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進行房產變賣,需要考慮不同的情況才能進行處理。如果該房產只存在於夫妻中的一方名下,那麼可以直接進行房產變賣。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需要雙方的同意證明,或者先講房產全部過户到一人名下,方可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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