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辦理離婚房子給女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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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辦理離婚房子給女方嗎?

夫妻辦理離婚房子給女方嗎?

1、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户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説,未過户的贈與屬於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説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沒有過户,想什麼時候要回去就什麼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户。

2、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3、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説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4、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二、離婚房產過户注意事項

1、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並辦理房產過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門辦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户手續,避免多生是非。

2、離婚時,離婚協議書可以簽訂,但必須要到民政局蓋公章,或者直接申請法院判決。如果是私下協商的離婚協議書,那麼交易時雙方都得到場簽字。

3、離婚房產轉移過户需要由雙方共同申請,若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除了要攜帶上文所説的資料,還應該提交公正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需要注意判決書中必須要明確房產歸屬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也是經常會因為財產分割以及房屋產權分配上發生糾紛,那麼雙方在發僧了糾紛後也是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説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就需要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的,那麼法院也是會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以及房屋的購買情況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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