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沒有財產證據怎麼查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夫妻離婚沒有財產證據怎麼查詢

夫妻離婚沒有財產證據怎麼查詢

1、如果夫妻雙方還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摺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複印或將號碼抄下來。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户賬號的,但具體知道哪家銀行開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詢到儲蓄信息。

對存款的查找:

(1)可以從相關人簽定的合同,或是往來信件、傳真及有關文件中查找;

(2)可到當地銀行進行調查;

(3)根據被執行人交納水、電等費用的情況,到相關管理部門調查其帳號

(4)到工商局的有關部門查詢被執行人帳户、帳號情況。

2、由於我國法律對個人隱私的逐漸重視,調查私人財產是不被允許的。有權調查個人財產狀況特別是私人銀行賬户的,只能是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職能部門。

如果需要走正當的途徑的,則可以在離婚時通過法院開具的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不過,在某些地區,很多銀行會拒絕律師持法院出具的調查令進行存款調查。因此,只能選擇申請法院調查。

3、動產的查找尤以機動車輛查找居多。被執行人有無車輛、車輛狀況如何只需到有關部門查詢即一目瞭然。不動產的查找則主要是到土地、房產、國有資產、林業等管理部門查詢,由於不動產也需經過登記,故而對不動產的查找也較容易。

4、知識產權是一項比較特殊的權利,它也可以成為被執行的對象。一般通過查看證書、作品及必要時向國家專利局、商標局查詢的辦法取得這方面的詳細資料。當然,知識產權依法經拍賣、變賣之後才能具體地執行。

5、對於被執行人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股息或紅利等,已到期的,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並可要求有關企業直接向申請人支付;對於預期的收益,人民法院可以先予以凍結,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

證據的收集需要在合理的區間,一旦自己的行為存在較多的問題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的損失,畢竟自己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有關規定,只要在有效的範圍裏就可以積極的應對,但是在事情解決過程中需要自己學會做好一定的準備,從而更好解決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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