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離婚男方索要彩禮答辯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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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年離婚男方索要彩禮答辯狀怎麼寫

一、結婚兩年離婚男方索要彩禮答辯狀怎麼寫?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簽名)

××××年××月××日

二、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如果雙方登記結婚已滿兩年,即使是因為女方的過錯才導致離婚的,一般情況下法院也不會支持男方索要彩禮的訴求的,除非是雙方沒有領過結婚證,或者是女方從來沒有跟男方在一起生活過的,否則,離婚不等於就可以要回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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