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離婚後變更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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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離婚後變更怎麼辦理

一、共有產權房離婚後變更怎麼辦理

離婚了房屋產權過户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户免徵契税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户時就需要繳納契税。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户手續,具體的過户流程有:

(一)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二)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三)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四)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五)取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一條

【不動產登記申請資料】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離婚的時候如果要對房屋進行過户,首先需要辦理房產析產,辦完手續以後再到有關部門辦理過户手續,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只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選擇訴訟方式分割,法院一般會遵循平等的原則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來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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