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登記商品房離婚分割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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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備登記商品房離婚分割是怎樣的?

預備登記商品房離婚分割是怎樣的?

夫妻雙方對於房產有特別約定,按照約定處理;若是夫妻雙方沒有約定的,婚前按揭房由一方出資購買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按揭房離婚時歸產權人一方所有,但其對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割

婚前財產離婚不進行分割,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其餘情況下,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屬於個人財產,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商品房預告登記和備案登記的區別

1、法律效力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制度是一種行政管理制度,備案登記的合同只具有債的效力;而預告登記能“產生凍結不動產登記簿的效力”, 對後來發生與該項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行為,具有排它效力。債具有相對性,物權具有絕對性,因此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當然阻礙被強制執行,而預告登記可以。

2、登記的程序不同

商品房登記備案制度由開發商向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備,具有強制性,是一種單方行為;商品房預告登記是買房人和開發商雙方行為,只有達成合意才可申請登記,是雙方行為,備案登記是預告登記的前置程序,因此履行預告登記手續是自願性的。

3、兩者的登記機關也可能不同

預告登記就是房屋的登記機構,而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可以是建設主管部門也可以是房地產管理部門。

4、適用範圍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其登記的標的僅限於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的現房買賣、二手房買賣、舊房買賣合同都被排除在備案登記的範圍之外;而預告登記適用於所有不動產交易,不僅包括商品房買賣和私房交易,還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整體受讓等。

夫妻離婚需要對雙方的財產進行分割,如果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則不需要分割,如果屬於共同財產則需要進行分割,個人財產包括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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