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婚後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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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婚後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怎麼分?

一、公證婚後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怎麼分?

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則認定房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

男女雙方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有約定贈與給誰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種情況下,若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買房,只寫一方一人名字,可以認定為約定贈與給一方,是該方的個人財產。若一方父母出資支付部分房款,如首付款,後續按揭貸款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無論產證上是幾個人的名字,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因此,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若非全款購房,只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情況,還是擬一份贈與合同,約定只贈與給一方為好,對該份贈與合同,可以進行公證,但不是必須公證。

二、辦離婚手續後房產如何更名?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機構公章或民政檔案機構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夫妻倆結婚之後父母出資購房,離婚可以分割,辦理離婚手續分割完房產後,給房產辦過户,要攜帶身份證,離婚證,房產證,房屋產權變更的登記申請表,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手續;若是通過法院判決的離婚,攜帶法院的判決書去辦手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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