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女方把錢拿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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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女方把錢拿走了怎麼辦

一、事實婚姻女方把錢拿走了怎麼辦

可以協商或起訴處理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的存在,將不利我國婚姻質量的提高不利於優生優育工作的開展,它將不可避免地為家庭關係和社會關係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因此,一旦社會條件成熟,就應在法律上徹底消除事實婚姻。

二、事實婚姻的特徵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羣眾所公認。也就是説,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羣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實婚姻一般指的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但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但是事實婚姻並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結婚,在法律意義上只屬於同居關係,並不屬於夫妻關係,因此如果對方拿走了錢財的話,可以選擇起訴處理或者是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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