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一年合同中途不幹了會需要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79K

當事人與用人單位籤合同了,在合同期限內不想繼續上班,那麼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注:試用期,是提前3天申請辭職),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領導簽字。

籤一年合同中途不幹了會需要賠償嗎?

然後,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與接手的同事做好工作交接,到月底,當事人要拿到公司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才完成離職手續。

違約金問題,如果公司沒有培訓過當事人及簽訂服務期協議的,則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如果當事人離職造成公司損失的,當事人可能要賠償公司損失,所以當事人最好提前30日通知公司,並辦好交接手續

根據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離職是屬於員工的自由行為,不需要向任何人進行報告申請,只是在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做出説明,並且有公司領導單位簽字即可進行辭職。如果提前一個月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還需要其進行賠償的話,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