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如何規定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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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是如何規定婚假的?

國家是如何規定婚假的?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的工資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結婚的相關事項,對於婚假的具體認定情況法律上也明確進行了規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諮詢瞭解,對於不給予婚假或者婚假工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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