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後一方犯刑法 - 另一方要擔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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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後一方犯刑法,另一方要擔責嗎

夫妻感情不和的時候,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是可以採用分居的形式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分居後一方犯刑法,另一方要擔責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下文來跟大家聊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夫妻分居後一方犯刑法,另一方要擔責嗎

1、如果一方觸犯了刑法,犯罪嫌疑人自身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這是不需要夫妻另一方來承擔的。

2、不過夫妻分居並沒有離婚,如果一方觸犯了刑法並且涉及到賠償時,就要分為幾下幾種情形:

居期間一方所負債務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分為兩種情況:

(1)分居期間對各自財產的處理由各方獨立行使,夫妻雙方所得的財產處於分離狀態,雙方互無經濟往來,一方舉債應為個人債務

(2)夫妻雖因關係惡化而分居,但終因婚姻關係的存在而彼此仍負有夫妻相互扶養的法定義務,並且,父母子女關係既不能因父母離異而終止,更不能因父母的分居而改變。

因此,分居期間為履行夫妻撫養義務及子女撫養義務所生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夫妻雙方都從舉債中受益、可能受益或推定受益,分享債務帶來的利益,即使當時夫妻感情已破裂處於分居狀態,也應當按一般方式法定的共同之債處理,一方所借債務應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分居期間的債務如何償還

分居後一方所負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要看其負債的緣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視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撫養義務、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為夫妻間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養的義務。

而如果分居後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並未拿來養家或並未用於家庭共同開支的,那麼,其經營與生產繫個人行為,於其家庭生活無關,為此而所負的債務也屬於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離婚時,另一方沒有代為清償的責任。

三、分局期間債務承擔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關於分居期間的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債務人配偶承擔證明該債務不是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而非由債權人承擔證明該債務是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如果債務人配偶不能舉證證明該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後果。

以上就是小編對夫妻分居後一方犯刑法,另一方是否擔責的解答,一般情況下,如果是由於個人的原因犯罪,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現實生活中事情可能會非常複雜,我們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要是你處於相關的糾紛中,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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