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後的財產是否可以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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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婚夫妻來講,一般辦理財產公證都是在結婚之前進行的。因此這就給很多人造成了錯覺,認為辦理財產公證只能在婚前進行。那麼我國法律中是不是這樣規定的呢?生活中,夫妻婚後的財產是否可以辦理公證?請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夫妻婚後的財產是否可以辦理公證
夫妻婚後財產公證首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不滿足的,無法對婚後財產進行公證。
1、 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也就是説滿足結婚年齡、自願等結婚法定條件的;
2、 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自願對婚後財產達成約定,根據約定進行婚後財產公證;
3、 必須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他人無權代理;
4、 夫妻雙方對婚後財產約定必須合法,不能違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損害第三人或國家利益的內容;
滿足以上條件的,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後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
二、夫妻婚後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婚後財產公證同一般的公證程序並沒有多大的區別,婚後財產公證需要的材料及手續有:
1、首先,辦理婚後財產公證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個人的身份證明;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當事人可於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
可以説男女在辦理了結婚手續之後彼此就會成為最親近的人,生活中不管是在哪一方面產生了糾紛、矛盾都應該好好的協商進行處理,畢竟離婚不是一件小事,對自身的影響還是很大的。針對夫妻婚後容易出現的財產糾紛,不少人即使在婚前沒有辦理財產公證,婚後也是想要進行公證的。而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婚後的財產也是允許進行公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