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嫂出軌構成破壞軍婚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4.41K

軍嫂出軌構成破壞軍婚罪嗎?

軍嫂出軌構成破壞軍婚罪?

軍嫂出軌不一定會構成破壞軍婚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才會構成破壞軍婚罪,例如: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係破裂嚴重後果的。

(一)破壞軍婚要判刑,軍嫂出軌會判刑與否有三種情況:

1、案件是否構成破壞軍婚罪的認定,不構成的那麼就不會判刑;

2、對於軍人家庭已經破壞、而且軍嫂沒有悔改意願的、軍人又將軍嫂列為被告的情況下,那麼軍嫂會被判決為“重婚罪”;

3、已經構成破壞軍婚罪的,軍嫂有悔改意願的、軍人又予以諒解的,沒有將軍嫂列為被告的,那麼軍嫂就不會有刑事判決。

對於構成破壞軍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祕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係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係,而不同於一般的通姦關係。

三是通姦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係破裂嚴重後果的。

長期通姦情節惡劣表現為致現役軍人的配偶懷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軍人夫妻關係破裂的嚴重後果主要表現為:被告人挑撥、唆使現役軍人的配偶鬧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嚴重虐待現役軍人,通姦行為發生後,現役軍人的配偶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

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的規定,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刑法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明知道對方是現役軍人的情況下故意破壞軍人家庭的是構成破壞軍婚罪的,構成此罪的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軍嫂出軌是不是構成破壞軍婚罪得看是否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如果是符合的,那麼就是構成破壞軍婚罪,當然如果軍人諒解的,軍嫂不會有刑事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