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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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相信大家都清楚我國對現役軍人的保護是比較多的,其中若配偶要與現役軍人離婚的話,則原則上需要經過軍人一方的同意。而現實中,有的軍人配偶卻揹着軍人做出一些有違道德的事情,就包括與他人通姦、同居等等,這樣破壞軍婚的行為,在我國也是會被認定為犯罪的。那麼我國對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麼是破壞軍婚罪

破壞軍婚罪的概念與構成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行為。其主要特徵如下:

1、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現役軍人,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軍官、警官、文職幹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不包括複員軍人、退伍軍人、轉業軍人、人民警察以及軍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工作但沒有軍藉的工作人員。所謂“現役軍人的配偶”,是指現役軍人的妻子或丈夫,不包括僅與現役軍人有婚約關係的未婚夫或未婚妻。所謂“結婚”,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登記結婚,或者形成事實婚姻。所謂“同居”,是指在一定時間內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它以兩性關係為基礎,同時還有經濟上或其他的特殊關係。

2、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的,也構成本罪。

3、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由於某種原因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二、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願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

對於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

法律中規定只要是一般主體那麼就可以構成破壞軍婚罪,而在現役軍人的配偶與他人結婚或者同居的情況下,此時其也是會被認定構成破壞軍婚罪的。根據《刑法》中的規定,構成破壞軍婚罪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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