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結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4W
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對於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從目前的規定看,法律只是作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規定具體指哪些疾病,所以現在無法給出明確具體的答案就是哪些疾病不能結婚。根據《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等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及有關精神病是不能結婚或暫緩結婚的,比如麻風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癒前不能結婚。生殖器官發育異常,不能性生活,且無法矯治者不宜結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母嬰保健法》第八條
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
(二)指定傳染病;
(三)有關精神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