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婚姻撤銷麻煩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需要的話可以直接提出。具體時間看案件複雜程度。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脅迫婚姻撤銷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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