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具體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6.67K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因脅迫而結婚”,主要是結婚的一方或者是其他人,對結婚的另一方,予以威脅或損害,使該方違背自己意願而結婚。這種脅迫,可以是一種暴力上的威脅,也可以是一種精神上的要挾,如以揭露當事人的隱私為要挾等等。只有受脅迫一方有權提出撤銷申請。

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具體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