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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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重慶地區的小夥伴最近一直都有在諮詢,2018年重慶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其實不管是在我國哪個地區,男女若需要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話,則勢必就要提供相應的證件供工作人員進行審查,而在重慶地區要求提供的證件其實也與其他地區的要求一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作分析解答吧。

一、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要求

結婚登記申請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另一種是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具體的結婚登記所需證件要求如下:

(一)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⑴户口證明;

⑵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中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中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

(1)本人户籍證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公民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情形: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説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其實與我國其他地區申請領取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是一樣的。但現實中,因為申請人的身份不同,才會導致實際要求提供的證件有所差異。並不會因為地區不同,而影響辦理結婚證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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