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如何辦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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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如何辦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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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常年在部隊服役,軍人的配偶要承擔絕大部分的家庭負擔,長期承受生活、精神上的壓力,導致現役軍人配偶要求離婚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軍婚受法律的特殊保護,離婚很難。那麼現役軍人如何辦理離婚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現役軍人如何辦理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現役軍人的範圍:正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復員、和轉業軍人及在軍事單位中工作並未取得軍籍的職工和其他人員不包括在內。

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軍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的要求,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持嚴肅慎重的態度,要不違反法令,不敗壞道德。申請離婚者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並出具證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

二、軍人離婚財產怎樣分割

1、軍人所獲住房補貼的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户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2、軍人傷亡保險金等財產的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現役軍人要求與非軍人離婚的條件,與非軍人一方要求與現役軍人離婚的條件有很大不同。而生活中,要求離婚的更多是非軍人一方,而且也都因為軍人不同意離婚,最後也確實不能實現離婚目的。但是實際上,非軍人一方只要收集到軍人存在重大過錯的證據,離婚就不需要徵得軍人的同意。不過軍人基本上都在部隊,很難收集相關證據,此時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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