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款離婚怎麼分?
工傷賠償金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配。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工傷賠償標準依據和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1、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金額 藥品金額 住院服務金額
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 藥品金額 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人數×天數×70%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 住宿費 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 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 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
4、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費=配置標準×器具數量
5、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費
(1)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內的陪護費,需要支付,但尚無明文規定按什麼標準進行計算。
6、生活護理費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7、傷殘補助金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月數
8、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百分數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的規定,職員在受工傷之後,是可以獲得單位、或者是保險公司支付的工傷賠償款的。當然,若是工傷職員,在提出賠償請求之前,需要先拿到工傷認定書、鑑定書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