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如果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既然對方不同意離婚,只有起訴離婚。並且需要準備好充足的證據,來證明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不再適合繼續生活下去。
起訴離婚,如果有以下幾個法定情形,應當判決離婚。
1 、對方同居,重婚的。
2 、對方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
3、 對方賭博,吸毒屢教不改的。
4 、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經滿兩年。
5、 對方下落不明滿兩年,被宣告失蹤的。
這一般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少於六個月,如果有一方上訴,費時更多)
如果沒有上述法定情形,那第一次起訴離婚獲得法院支持的比例相當低,法院通常會判決不準離婚。判決後過了六個月,可以再次起訴離婚,這次的勝率就相當高了。
綜上,起訴離婚,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年多,確實很耗時。如果想要早點結束這個婚姻的話,還是爭取協議離婚,哪怕在財產方面多讓步一點。
二、訴訟離婚方式
訴訟離婚,即通常所説的法律途徑離婚。比協議離婚較為複雜。具體程序和步驟如下:
1、委託律師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只能夠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進行離婚,但是訴訟離婚時間是比較長的,其次需要準備充足的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這樣才能讓法院支持准予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