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怎麼起訴離婚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在深圳怎麼起訴離婚手續

擁有婚姻關係的雙方因為一些原因導致無法繼續生活在一起的,離婚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但是在離婚中會遇到因為孩子的撫養權或者財產分割的問題以及單方面離婚另一方不妥協的情況,這時候就可以進行訴訟離婚。在深圳怎麼起訴離婚手續?

一、在深圳怎麼起訴離婚手續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但是全國各地的起訴離婚的程序差不多是一樣的,並不會有太多的區別。不過在書寫離婚上訴書時,應該注意寫明自身的情況及其申請起訴離婚的正當理由是什麼,這樣才能幫助法官快速的瞭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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