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的程序是怎樣的?
夫妻在有離婚打算的情況下,需要根據法律中的規定,同時結合實際的情況選擇恰當的離婚方式,此時就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不同的方式可供選擇。當然,不同的離婚方式下對應的離婚程序是不同的。那其中離婚起訴的程序是怎樣的呢?各位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
2、被告提交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
4、通知當事人。
(三)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調解和好。
2、調解協議離婚。
(四)法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鑑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五)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 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相關法律知識:訴訟離婚的提起需要到哪個法院
民政局協議離婚,必須回到原登記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辦理。
法院訴訟離婚, 有法律規定的屬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長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通過對比兩種離婚方式對應的程序,我們發現其中協議離婚的程序是更為簡單的,從這點上也能夠解釋,為什麼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都是會優先選擇這樣一種方式,往往在無法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才會考慮訴訟離婚。至於離婚起訴的程序,上文已經為大家作出了介紹,要是在打離婚官司的過程中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其實都是可以委託我們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