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民族可以改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一、夫妻離婚孩子民族可以改嗎

夫妻離婚孩子民族可以改嗎

夫妻雙方離婚能否更改民族一般各地是不同的,同時也要滿足特定條件才能夠更改孩子自身的民族。

離婚後孩子改姓名,需要生父生母雙方同意。改姓名是到派出所,改變所屬民族要到當地民宗辦,請到當地民宗辦諮詢改變孩子民族需要的條件,各地政策差異很大。

根據《山東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公民民族成份經確認登記後在 18 週歲以內一般不得變更,但規定了 3種特殊情況可以更改,其中一種情況就包括離婚再婚的情況。

辦手續的話時可先向縣級民族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填寫《山東省公民變更民族成份申請表》,縣級民族部門出具初審意見,上報市級民族部門核實並出具審批意見。再轉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受理辦理變更手續。

二、夫妻離婚怎麼更改孩子的姓名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夫妻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方法有:

1、夫妻雙方可以協議約定孩子撫養權變更。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

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2、可以向法院起訴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如果夫妻離婚之後需要更改孩子的姓名的話,必須要徵得夫妻雙方的同意,之後在到派出所進行辦理的。如果一方隱瞞了事實,進行更改孩子姓名的,另一方有權向公安機關申請恢復原姓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