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要打多久 - 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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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要打多久,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離婚的途徑有兩種,一是訴訟離婚,二是協議離婚。相對於訴訟離婚而言,協議離婚所花的時間比較短,那麼,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離婚官司要打多久呢?這些問題,請看本站小編下文介紹。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複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並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因此,通過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説,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小編要提醒大家,訴訟離婚時,當事人一定要準備充足的證據,這樣才能讓法院支持自己的主張,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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