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如何主張被小三侵犯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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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如何主張被小三侵犯的財產?

一、原配如何主張被小三侵犯的財產?

原配可以小三侵犯了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追加財產,但是主張贈與無效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第三者,首先從民法角度,違法公序良俗。但是往往很多碰到小三的家庭,在其破壞家庭同時還侵犯了配偶另一方的財產權。

二、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刑法》第270條規定的侵佔罪,其犯罪對象僅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佔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犯罪的一個關鍵區別在於侵佔包括兩個密不可分的行為特徵,即合法持有 非法侵吞:行為人將他人業已合法持有的財物非法轉歸為己有,並且拒不交出、拒不交還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原配追回小三侵犯的財產,歸根到底還是夫妻之間共同財產分隔的問題,可以理解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分隔時出現糾紛。但區別於普通財產分隔的是小三作為第三者,不承擔財產的法律責任,只能通過溝通或者協商迫使對方退還財產,需要通過司法判定的方法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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