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怎麼可以不需要冷靜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一、協議離婚怎麼可以不需要冷靜期?

協議離婚怎麼可以不需要冷靜期?

只要是協議離婚都必須要過冷靜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強制性規定和要求。協議離婚不管是怎麼樣都需要過了三十天的冷靜期才能辦理離婚手續,但一般在冷靜期間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是可以直接到婚姻機關撤回登記的申請,這一般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二)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三)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四)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户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户口;

(五)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三、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户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4、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現在夫妻雙方感情不和選擇協議離婚,需要至少30天的離婚冷靜期。按照現在國家法律規定,夫妻雙方由於感情問題申請協議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請求時需要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改變注意不願意離婚,都不能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冷靜期屆滿不再提出離婚,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