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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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況下,可以暫時分居生活一段時間,雙方冷靜一下,之後要是覺得不合適的話再離婚不遲。而我國法律規定,要是夫妻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麼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

夫妻分居兩年的,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此時並不是一定就會做出離婚判決。還要看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分居離婚的條件。那麼分居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為應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並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並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准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持。

二、分居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必須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的,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時間滿兩年的,一方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3、分居原因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調動、學習進修等均不符合這項規定,即使分居兩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為依據,要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4、分居滿兩年後,對方仍然不同意離婚的,但是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同時有證據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即使對方堅持不肯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5、在沒有分居事實,對方又不同意離婚的時候,分居只是可以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而不是必須。沒有分居事實,但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同樣可以判決離婚。

6、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費,對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什麼意義上,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也應當支付必要的撫養費。分居期間孩子由誰撫養,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很大幫助,對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撫養權非常不利

夫妻持續分居兩年的,只是分居離婚當中的一個條件,此時並不會必然導致判決離婚,還需要滿足其他條件才行,而關於分居離婚的條件,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對“分居兩年直接判離婚嗎”還有疑惑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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