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男方不肯離婚 - 這樣的條件下離婚還能夠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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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雙方已經就一切事宜達成共識,而選擇離婚的情況,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一方不同意能離婚,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若雙方感情確屬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男方不肯離婚,這樣的條件下離婚還能夠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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