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收集證據要注意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離婚訴訟收集證據要注意哪些

1、固定易失證據

對於婚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如果可能應該應當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着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收集文字證據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於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亂、開房約會、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

(3)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為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3、採集視聽證據

(1)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

(2)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託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代理採集,則更為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

4、採集現場證據

採集捉姦在牀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錄像更能説明問題。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即視聽資料證據具有直觀性。不論是錄像還是錄音,一般都是當事人或其他相關證人直接的表述,特別對於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認定為自認,一旦反應在錄音資料或錄像材料上,當事人若想推翻,須另行舉出反證。因此,此類證據證明力較強。

離婚案中證據的收集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很多時候當事人可能覺得這個證據是有用的,但實際訴訟過程中質證的時候,其實並不會被法院採信,自然這樣的證據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另外,收集證據的時候最後也注意一下上述幾個方面,這樣對證據的收集也有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