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單方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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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方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單方離婚需要哪些手續?與雙方協商離婚又存在哪些方面的差距呢?在此小編就將會為大家詳細帶來其中相關的知識進行解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方申請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離婚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的,有時候往往會因為某些無法挽回的事情被迫點頭。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有些當事人就會採取強迫手段,單方申請離婚。但是單方申請離婚的手續並沒有那麼簡單。

我國判決離婚的標準之一就是夫妻雙方的感情破裂,單方申請離婚能夠成功需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就不能被判決離婚。那麼,單方申請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呢?

一、依照我國《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的撫養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出的適當的處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不須進行訴訟。

登記離婚時,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證

2、結婚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

首先夫妻一方儘量説服另一方,和他進行登記離婚,儘量以和平的方式解決離婚問題。如果一方實在不想離婚,而影另一方堅持一定要離,那麼,就只有進行離婚訴訟了。

二、離婚訴訟。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於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係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單方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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