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訴請求具體是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5K 律師解析: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離婚 不予 婚姻家庭 上訴 法院 受理 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