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只有一套房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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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離婚只有一套房怎麼分割?

二、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夫妻共同的房產各自主張產權,但一方(或雙方)不同意競價,在此情形下,應由法院依職權委託評估,然後將訴爭議房產判歸一方,由取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對價。法院應依職權委託評估,然後將訴爭議房產判歸一方。

對於僅一套房屋所有權歸屬的具體問題如下:

(1)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離婚後僅有一套房產的分割問題,要分有無所有權。有所有權的,按協議優先;無協議的法院判決分割,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付另一方相應補償;雙方都不主張房屋的,予以拍賣。無所有權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使用,等所有權確定後再另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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