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 - 什麼情況下能一次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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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中 什麼情況下能一次判離

訴訟離婚中調解是必經程序,所以在法官作出離婚判決的時候,往往都是調解無效,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官才有可能作出判決或裁定。此時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行為、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或者符合分居離婚條件的,那麼才會依法作出離婚判決。

一、離婚訴訟中 什麼情況下能一次判離

1、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於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

2、現行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説是我國民法典規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二、法院判決離婚要多久

即使提出訴訟,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

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所以,堅持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訴訟離婚,不是説很快就可以解決的。

啟動了離婚訴訟程序之後,也是要求符合了規定的標準,那麼才有可能判決夫妻離婚。否則的話,即使是調解無效,最終也不會准許夫妻解除婚姻關係。而對於提起離婚訴訟的當事人來講,可能就很希望能夠一次性就判離,實際哪些情況下會一次性判離婚,上文進行了列舉,各位可以具體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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