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時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訴訟離婚時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雖然在離婚的時候可以具體選擇不同的方式,但不管是通過哪種方式離婚,此時都需要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材料才行。那一般在訴訟離婚時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而在離婚的時候有的人可能會聘請律師,那訴訟離婚請律師要多少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時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1、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備材料

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離婚起訴狀;

(2) 結婚證書;

(3) 雙方身份證,子女出生證;

(4) 財產清單。

應該注意的是,離婚律師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户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大多數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説,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

2、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衝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税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二、離婚請律師要多少錢?

訴訟離婚律師收費不一

目前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

其一,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比例的費用。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5000元起價,爭議金額為10萬元以下的或者沒有爭議財產的就只收取基本費用5000元,而超出10萬元(包括10萬元)的部分則需要根據一定的比例累計收費。也就是説,若案件爭議金額沒有達到10萬元,或者沒有爭議共同財產,律師的收費就是5000元。如果爭議財產為50萬元,除了收取起步價5000元外,對超出10萬元的部分(即40萬元)則需要根據一定比例累計收費,這個比例有的律師是1%,有的律師是2%。而還有的律師是根據不同的爭議額再超額累進。總之,家裏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

其二,風險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這種案件一般適用於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為了刺激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 一般5000元左右,而後律師再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至案件判決後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這就要求當事人在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時,需要事先有針對性瞭解清楚具體的離婚手續和需要的材料才行。而在訴訟離婚中如果需要聘請律師的話,可以先與相關律師協商約定律師費數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