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書後還要求賠償是否可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簽訂離婚協議書後還要求賠償是否可以

一、簽訂離婚協議書後還要求賠償是否可以?

一般是不可以的,離婚過錯賠償的條件是法定的,並不是只要對方對婚姻關係破裂有過錯,無過錯方就可以提出賠償。只有過錯方的過錯符合下列條件時,無過錯方才可以提出離婚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提出離婚賠償的權利、義務主體,僅限於離婚當事人,不包括夫妻雙方以外的其他人。必須由無過錯方離婚時提出。離婚後無過錯方在提出賠償請求,法律一般不予支持。

二、協議離婚的能否反悔?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據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根據解釋(二)的立法本意,離婚協議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旦訂立,立約雙方即應當遵守,但合同法規定了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的合同,為無效合同,因此,如果當事人對於離婚協議訂立後一年內,由於履行發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沒有致使合同無效的法定理由後,法院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請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解釋(二)中的“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籤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

總而言之,沒有書面形式,只是口頭上的達成了想要離婚就必須要支付經濟賠償的這種約定,這樣的約定根本沒有任何的效率的。在離婚的這件事情上,也並非誰主動提出來離婚就有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法定義務了。如果想要對方支付經濟賠償金,那也應該在離婚協議書當中寫清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