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和重婚的處罰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1W

一,非法同居和重婚的處罰是怎樣的

非法同居和重婚的處罰是怎樣的

非法同居不會處罰,但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規定:

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第十一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第十二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 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已經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同居的情況一般是不會進行處罰的,最多就是自己獲得一定得補償,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只要自己的方式不會有較多的爭議,是事情的處理就會沿着自己需要的方法進行,但是隻要自己的問題解決存在不小的阻礙,有關的程序處理就會有不小的難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