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找小三的算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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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找小三的算重婚嗎?

丈夫找小三的算重婚嗎?

1、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2、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3、婚生子女不是重婚罪證據的關鍵,有配偶又與他人領取結婚證,有配偶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屬於重婚。

4、婚姻法頒佈後,我國民法中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的存在,因此很多處於分居狀態的夫妻認為,只要婚內不再次與他人進行登記結婚就不構成重婚罪?事實是否是這樣?婚內與他人同居是否構成重婚罪?

5、婚罪,顧名思義,就是指重複了婚姻關係。這是我國刑法對重婚罪的定義。民法中,我國新婚姻法規定,不再認定事實婚姻的存在,但是在實際審判中,我國目前依然以事實婚姻構成的重婚罪來追究重婚罪者的法律責任。

二、認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與第三人結婚。

這種情況比較容易認定,因為婚姻一方進行了兩次結婚登記,屬於大家都比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兩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關係之前不可以再次與他人進行結婚登記,否則構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這是針對婚姻中出現的第三方的一種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對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選擇與之進行結婚,那麼也會被認定為重婚罪,承擔刑事責任。

3、有配偶者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

這是大家比較常諮詢的問題,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與他人同居,這種情況能否認定為重婚罪應當依據是否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那麼是可以認定為重婚罪的。

注:並非只有進行兩次結婚登記才構成重婚罪。

三、重婚一方的民事責任:

1、重婚罪在我國屬於不告不理的刑罰,也就是説只有當事人去起訴了,法院才會受理,當事人不去起訴,那麼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2、婚姻中重婚的一方除承擔刑事責任之外,不影響其民事責任的承擔。

3、婚姻中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婚內與他人同居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的認定還需要對方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被認定為重婚罪的,不管是婚姻中的一方或是婚姻外出現的第三方,都將因此承擔刑事責任。重婚罪的對象不僅包括婚姻中的雙方,還包括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第三者。

綜上所述,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2年以上,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居住在一起,或者於他人登記結婚的,屬於重婚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一方構成重婚罪,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損害賠償,對於重婚罪,當事人應當起訴法院,否則重婚罪屬於法院不告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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