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第三者生了小孩算重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一、丈夫與第三者生了小孩算重婚嗎?

丈夫與第三者生了小孩算重婚嗎

不一定,是否生育孩子不是構成重婚罪的直接構成要件,是否構成重婚,進行界定考量的因素為:是否與已婚者領取結婚證,或者是明知對方為已婚異性,而仍然與其以夫妻名義共同長期生活。僅僅是與其發生關係生育孩子不構成重婚罪。重婚罪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出軌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我國現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雖然在很多女性眼中,丈夫這種堂而皇之跟別人生孩子的行為,幾乎跟重婚已經沒有什麼區別了,但是法律制度是嚴謹的,不能也不可能按照女性的意願去判定重婚或出軌。沒有法定證據證明雙方構成重婚的,有私生子也只能按照出軌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