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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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條件是什麼?

一、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條件是什麼?

公安機關對於重婚罪報案,應當與其他刑事案件一樣受理。

一般情況下重婚案件屬於刑事自訴範疇,屬於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但對於重婚案件,受害人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證明,個人取證又確有困難,那麼公安機關可以給予幫助,即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必要的情況和線索,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可以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一項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重婚罪是一種《刑法》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敗壞社會道德風尚,不利於社會精神文明建設。我國國情、道德觀念、歷史傳統、社會信仰決定了,重婚是一種應該受到嚴厲道德譴責、進而需要《刑法》管制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公安機關不但有權立案管轄,而且應當立案偵查。

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有哪些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刑事法律之中直接規定了重婚罪這一罪名,故此重婚行為不再僅僅是民事行為,行為人還會受到刑事處罰。考慮到夫妻感情的特點,從維護家庭和諧穩定的角度。重婚罪的處理需要慎重。對於那些發現配偶重婚的,此時可以選擇是否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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