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囑贈與買賣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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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囑贈與買賣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房屋遺囑贈與買賣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公證要求不同:

房屋買賣可不經公證直接過户,贈與和繼承過户則必須經過公證程序,另外交納公證費。

房屋產權人的夫妻雙方帶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和受贈方 帶身份證、户口簿及受贈人與贈與人的關係證明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產權贈與過户。

二)税費計算不同:

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

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5.6%。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1%。

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

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未過5年估價×5.6%;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過5年估價×1%。

繼承房產過户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税。營業税、個税的調檔:是指“上手房產證的登記時間或契税完税證的填發時間滿5年”。

3、房屋買賣過户個人所得税的徵收,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税 城建税 教育費附加税 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税)×20%。出售公房:

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

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個税按房價的1%徵收。

營業税: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税。

三)產權登記不一樣:

房屋產權繼承的條件必須是房屋產權人已經去世,有遺囑的按遺囑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程序辦理房屋產權過户。贈與和買賣則可以隨時辦理。

遺囑、書面贈與合同或者買賣這都是最常見的獲得房子產權的方式。當然,遺囑或贈與這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因為這兩種方法都是建立在別人願意把自己的房產留給自己,是我們強求不得的,而買賣則不同,只要經濟條件允許自己就能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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