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與債務清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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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與債務清償方法

當繼承人在繼承了死者的財產的時候,同時繼承的還有死者的債務,當然繼承人是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繼承債務。那麼,你知道遺產繼承中債務的清償方法有哪些嗎?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當繼承人只有一人時,自應單獨承擔清償被繼承人欠繳税款和所負債務的責任。而在共同繼承中,除遺囑有特別指定的以外,原則上各繼承人應按其繼承份額比例分擔有關税款和債務的清償責任。在清償方法上可以在下列兩種中選擇其一:

遺產繼承與債務清償方法

1、先行清算與清償,然後分割遺產。

依照此種清償方式,共同繼承人首先從遺產中清算出遺產債務,並將清算出的相當於遺產債務數額的遺產交付給債權人,然後在遺產有剩餘的情況下,繼承人可根據各自應繼承的份額,分配剩餘遺產。

2、先分割遺產後清償債務。

依照此種清償方式,共同繼承人應先根據他們的應繼份額分割遺產,同時分攤遺產債務,然後各繼承人根據自己分攤的遺產債務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但各繼承人應對債權人負連帶責任,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在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果在同一繼承關係中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遺產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若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確定這樣一種先法定繼承後遺囑繼承的清償責任順序,既是為了對債權人的利益加以保護,也體現了遺囑繼承優於法定繼承的原則,表現出對被繼承人的意願以及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遺囑取得遺產的權利的尊重。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清償被繼承人税款、債務優先於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税款和債務的清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看完上文後,相信你已經清楚遺產繼承中債務的清償方式有哪些了吧。通常情況下都是先對遺產進行了分割後,在再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清償一定的債務。如果您還想了解遺產繼承的其他知識,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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