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遺囑的法律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一、如何證明遺囑的法律效力

如何證明遺囑的法律效力

需要證明行為人立遺囑的時候是出自於真實的意思表示,並且是符合法律的要件的。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就是説遺囑人要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況正常。(如有人認為當事人立遺囑時神志不清,對遺囑效力存有異議,可在法院庭審時舉證證明。)

2、遺囑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規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遺囑的形式包括五種: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只要符合相應的規定,這些遺囑都是有效的。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效力高於其他形式的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並簽名,要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至於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指生命瀕危、無法存續,無法以其他形式立遺囑的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並應當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後,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見證人以法院開庭時當庭的證言為依據。

3、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財產(自己的財產想給誰就可以給誰),關於這一點尤其要注意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夫或妻一方在立遺囑的時候,只能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自己的部分。

遺囑的形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不做公證的遺囑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做了公證的遺囑,法律效力會更強一些,為了避免後期有經濟上的糾紛,前期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儘量做完美一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