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位老人都在怎麼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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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位老人都在怎麼立遺囑?

二位老人都在怎麼立遺囑?

二位老人健在立遺囑觀點是一致的,可以由其中一位老人寫一份遺囑並由二老簽字。也可以兩位一起到本地公證處,兩人當着公證員書寫遺囑,指定繼承人,然後遺囑做公證,注意保管。另外,兩人請家族以外無利益衝突2位朋友為旁證,二老當着旁證書寫遺囑,指定繼承人,然後二老和2位旁證一起在遺囑上簽名,按手印,註明年月日,就可以了。

二、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可採用如下幾種方式:

(一)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最可靠的證據。

(二)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三)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四)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製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五)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並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口頭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生糾紛。因此法律規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並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

以上就是二位老人同時都在的情況下訂立遺囑的具體方法和方式,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遺囑是隻能對自己所有的財產進行處理,所以二位必須就夫妻共同財產達成一致的遺囑意見,否則是無法進行遺囑處理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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