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手續辦理登記有什麼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7.91K

復婚其實與結婚、再婚都是有一點的相似之處,畢竟大家都是締結婚姻關係嘛。但是復婚主要發生在之前就已經有過婚姻關係的當事人之間,我國法律中對復婚手續辦理登記也是有專門規定的,那究竟是怎麼規定的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復婚手續辦理登記有什麼規定

一、復婚手續辦理登記有什麼規定

復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程序基本適用結婚登記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夫妻關係才算合法確立。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後,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關係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

二、復婚的性質和程序都等同於結婚

關於復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一千零五十六條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故從程序上來看,復婚與結婚是一致的;從性質上來看,復婚等同於結婚。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所不同的是,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雖然之前雙方當事人與彼此都是有過婚姻關係的,但畢竟也是辦理了離婚手續,解除了這樣的關係。因此之後若是想要復婚的話,不是再共同生活在一起就行的,此時還是要按照規定辦理復婚手續。具體復婚手續辦理登記的內容,上文已經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要是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