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軍人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辦?

軍人起訴離婚財產分割,依據婚姻法規定,軍人的死亡保險,傷殘補助,應當屬於個人財產,軍人的復員費,應當以夫妻關係存續年限,和平均值計算夫妻共同財產,軍人住房計入個人賬號的基金屬於個人所有,軍人住房補貼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

一、和現役軍人離婚財產分割的標準是什麼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2、《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户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軍人由於履行特殊義務,他們除日常工資外,還包括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復員費、轉業費等。

軍人離婚時這些財產如何分配,必須先分清哪些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各自所有,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户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範。

綜上所述,軍人起訴離婚財產分割,軍人作為原告離婚,如果對方不是軍人,可以到被告駐地法院起訴,如果雙方都是軍人,可以向軍事法庭起訴,也可以向地方法庭起訴,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時,如果符合離婚條件,應當在7天以內立案,如果女方懷孕,或者分娩一年以內,不準離婚,

熱門標籤